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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段长风,就知道装神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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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早朝,慕寒月在金銮殿上雷霆震怒,吓得文武朝臣唯唯诺诺,生怕万岁爷迁怒到自己头上。

    大概就是说,这些刺客能在京都附近做大,如此明目张胆的行刺大boss,这势力肯定不会短期内发展起来的,这些官员每日拿着工资,混日子,只知道搂着小蜜,在其位不谋其政,居然浑然不知,真是罪大恶极。

    慕寒月可找到借口整顿机制了,趁此机会,把朝堂大换血,只要是对朝廷有异心的,或者瞪他一眼的,和此事无关也会被硬牵连上,降职的降职,罢官的罢官,安公公还大肆标榜皇上如何仁慈,如何心太软,把所有的苦都自己咽下去,体恤下情,不然这些罪名就得灭九族,下地狱。

    可下了早朝他颓废的回到书房,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片刻安公公进来,恭敬地说:“万岁爷,云展已经连夜赶回来了。”

    外界传言,当今皇帝身边,有两个绝世高人,称作暗影,没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也不知道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是被外界传的神乎其神,此二人无所不能,只要被他们盯上,要不了多久你的祖宗十八代,都会被他们查的一清二楚,所以整个南晋,谈“影”色变,莫寒月没有重要的事,轻易不会指派他们,只是不知道这位云展是不是其中一位。

    接着只见一个面如冠玉的年青男子,走进了御书房,行了礼。

    慕寒月正襟危坐,面容有些严峻,开口自有一股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云展,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回皇上,有些眉目,只是完全清楚,还需要些时日。”云展微微弓起身。

    “这件事暂且放一放,现在先帮朕找个人。”之后慕寒月在他耳边说了几句,又说:“暗中进行,绝不能让人知道。”

    云展点头,之后恭敬地退下。

    慕寒月有些疲惫的半躺在九龙御座上,神情落寞,看着自己被白色布条包扎得厚厚的手掌出神!

    安公公禀告燕王来了,慕寒月才如梦初醒,说了句:“快请进。”

    片刻四皇叔气宇轩昂的走了进来。

    “皇叔!”慕寒月没等他开口就连忙站起,说:“昨日多亏皇叔力挽狂澜,我才免于遭刺客毒手。”

    四皇叔淡然一笑,说:“皇上何出此言,这本是我分内之事。”

    他多会察言观色,早发现皇上神情不对,平时意气风发,此时有些死气沉沉,于是就问:“皇上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慕寒月勉强笑了笑,抬手让他坐下,又吩咐宫女上茶,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都是朝堂之事,哎,不提也罢。”他话锋一转问:“不知皇叔来,有何事?”

    四皇叔看他不愿意,也没有再问,“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跟皇上说一下,昨的刺客刚被消灭,又有暗卫留守京都,有些人必定不敢轻举妄动,近日我想去一趟边疆,看望一下沈少将军,还请皇上允许。”他恭恭敬敬的说。

    暗卫是慕寒月当时听四皇叔的建议,在岭南苦寒之地,暗中培养的一股势力,以备不时之需,这些人都是百里挑一的练武奇才,以一当百,个个身怀绝技,这次四皇叔被发配到岭南,名义上去赈灾,实际上就是把这些人乔装打扮,分批,神不知鬼不觉的带回京都。

    只是昨天那伙刺客,他回京时就有所察觉,本想在他们行动之前,查出他们的底细,可是毫无线索,他们没有和任何人联络。

    慕寒月微微怔愣了一下,“皇叔你刚回京,一路奔波,真是太辛苦了,本想让你在京都多休息几日,去边疆也不差这两天。”

    “皇上体谅,让我十分感激,只是边疆之事,一日不解决,我就寝食难安,早日去,早日安心,作为臣子为我南晋的黎民百姓,有何辛苦。”四皇叔说的冠冕堂皇,但具体去边疆干嘛,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最清楚。

    “也罢,皇叔一路小心!”慕寒月没有在勉强,这也是他的一块心病,也只有皇叔去,边疆之事可能才有进展。

    沈寻自逃出之后,她想着慕寒月发现她逃之后,肯定以为她会远离京都,所以就算派人找她,也不会在京都找,本着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道理,她并没有躲很远,一方面也是想打听一下慕寒月有没有危险,顺便探探风声,然后再去边疆找哥哥。

    第二天她乔装打扮成一个男人的样子,在一家馄饨摊前吃早餐,城中和以往一样平静,好像没有发生任何事一样,想来慕寒月一定平安回到宫中了,要不然早就乱起来了,看样子也没有派人找自己,她微微松了口气。

    无意间转头,却看到齐王从路边的一辆马车里走了出来,沈寻心里一惊,连忙回头,天呐,怎么会遇到他,又一想,自己装扮成这个样子,本来就一面之缘,他应该不会认识的,这样想着索性就坐直身子,大大方方的,吃起早餐来。

    低着头,吃的正嗨皮,只觉得眼前有一个阴影,一抬头,只见齐王坐在她对面,他衣服华贵,相貌英俊,和这个简陋的馄饨摊儿,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沈寻内心有些凌乱,可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抬头望了他一眼,发现他也随意的扫了自己一眼,然后吩咐老板来碗馄饨。

    擦,你说你一个英俊潇洒又有钱的大帅锅,凑什么热闹,吃什么馄饨呀,难道是想体验民间疾苦。

    他妈,对面坐着这样一个人,害得吃馄饨都没馄饨味儿了。

    “老板,结账!”沈寻故意粗声大气的说。

    付了钱,站起身刚要走,就听到一个如沐春风的声音:“如此招摇过市,只怕……”

    沈寻心底一沉,他这话什么意思?意思他看出自己了,你大爷,眼睛都是x光吗?这我自己照镜子都认不出来。

    她回头看着稳坐的齐王,只见他淡淡的笑了,笑容阳光和煦,让人忍不住眼前晃了晃。

    只见他站起身说:“不想被抓,就跟我来!”

    沈寻挠了挠头,内心有些蛋疼,跟他走有两种可能,一,他和慕寒月是对头,可能会放自己走,二,他把自己带回皇宫。

    既然被他看到,他要是想抓自己,那肯定是逃不了,索性赌一把,跟上了他的脚步。

    “哎!公子,你的馄饨好了!”老板在后面喊着。

    “钱在桌子上。”齐王淡淡的说,头都没回。

    老板纳闷,不过看到钱,又笑逐颜开了,这都给钱不吃,该多好。

    沈寻上了他的马车,一起出了城,但她十分好奇,齐王是怎么看出她的,齐王好像看出她的疑惑,淡淡的说:“一个人的容貌再怎么变化,唯一改变不了的就是他的眼神。”

    我操,一个个神奇无比,眼睛都是显微镜嘛!本以为现代人很聪明,现在看来这古人也不好糊弄呀。

    “那王爷是要把我带回皇宫吗?”沈寻还是忍不住问。

    “我要想把你带回皇宫,就不会把你带出城。”齐王很随意的扫了她一眼。

    出城?她小心地打开帘子,果然看到车子行驶在一条不算宽广的石子路上,两边是郁葱葱的大树和矮丛。

    可即便是如此,一路上她还是些惴惴不安,如坐针毡,浑身僵硬的神经都有些发疼,反观齐王十分淡定的拿着一本书,聚精会神的看,天呐,在晃动的车厢里看书都不怕近视嘛,还是胡萝卜吃的比较多的缘故吗,马车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停下来。

    沈寻率先跳下马车,看到面前的风景时,顿时精神一振,两边的是浓密的松树林,高大的,直插云霄,绿的仿佛要滴出油,地上的松针铺成地毯踩上去软绵绵的。

    林间云雾缭绕,使阳光看起来都显得特别温柔。

    沈寻简直像从笼子里飞出的小鸟,一改在宫中的忧郁,沿着被松针铺的厚厚的青石台阶,一路跑下去,下面是一条清澈碧绿的小河流,河面上水汽氤氲,反射的柔弱的阳光,洌滟生辉。

    手伸进水里,可以感受到水流温柔的流动,轻抚着手,很是舒服,她十分豪爽地捧着水扑在脸上,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突然意识到什么,呵呵,自己太狂放了,回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齐王:“抱歉啊,我这个……”

    她看到齐王脸色阴郁,纳起闷来,自己和他不熟,也不怎么了解他,难道他不喜欢别人笑,又抬头却看到他面色缓和,更纳闷儿了,这人怎么时好时坏的,但是总觉得他身上自有一股淡淡的忧郁。

    “你现在在逃命,还能这么开心?”齐王眼睛显得特别明亮,背在身后的手,慢慢放松。

    “我就是穷开心呗,没法子,就算不开心,也改变不了任何事实,逃命已经够让人悲哀的了,我再不自己找点乐子,那日子岂不是没法过了。”沈寻笑嘻嘻的说,好像一点儿都不在乎。

    齐王忍不住目光沉了沉,看她清洗过后,露出清秀的容颜,又看到那阳光明媚的笑,忍不住心头一动。

    “你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开吗?”齐王又问。

    沈寻调皮地眨了眨眼睛,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我也有想不开的时候,可人生在世,最主要的是心胸开阔,怎么活全在自己一念之间,一念烈火,一念海水,开心是世界上最廉价的东西,只看你想不想要。”

    齐王微微蹙了蹙眉头,遥望远山,又是一阵沉默,许久之后,悠悠开口,“有些人,生下来却没有快乐的权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在一个陌生人,可能是自己的仇人面前流露出太多的情绪。

    沈寻看着他精致的侧颜,大爷的,历史的长河里,什么奇怪的事都有,这他妈太像自己暗恋的校草了,唉!如果他真是一个以下乱上的臣子,十有八九不会有好下场,到时候死无葬身之地就太可惜了,她一时被美色所迷惑,忍不住想劝慰他两句。

    “王爷,人活着嘛,其实也不用想那么多,你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那些为了一日三餐而发愁的人,不知道好多人倍,就比如我吧,我当然不能王爷相比,就打个比方,脑袋还在脖子上,这就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人贵在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她顿了一下,清了清嗓子,又接着说:

    “与其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还不如过好当下,维护世界和平,当然咱没这本事,可不于别人添麻烦,不让别人因自己而受到伤害,还是能做到的,其实人生就像爬梯子,梯子底层人最多,也最安稳,爬到中间人可能少一半,爬的越高,跟上来的人会越来越少,你会越来越寂寞,高处不胜寒,还会担心,后来者会不会把你挤掉下去,王爷位极人臣,聪明绝顶,肯定能想明白,开心其实很简单,王爷你救了我,是我的救命恩人,一般人我不告诉他的。”

    沈寻说完一段话还嘿嘿傻笑了一下,表情纯真无辜,很像地主家的傻闺女,其实心里是有些不安的,她拍了拍脑袋,真是,充当烂好人,这间接的给慕寒月当了说客,虽然说的朦胧,谁知道他会不会听者有意,万一激怒了他,那自己是不是就被抹脖子了,不过想着和他又没有仇,应该不至于。

    她哪知道,面前的人早就知道她的身份,也已经把她当了仇人。

    齐王明显的瞳仁收缩了一下,她很聪明,说的很隐晦,表面上的说希望他快乐,但他那会听不明白,她在劝自己安于现状,他心里有些不悦的同时还有一丝不明的情愫,看她表情天真,或许真的只是希望他快乐吧,他发现这样认为,心里有些开心。

    他笑了一下说:“很有道理!”

    沈寻看他笑了,心里才少少放心,转过头,看到松树下面有不少野花,她忍不住弯腰去采了起来。

    齐王在她转身时,面色立马变得沉肃,眼睛里杀机毕现,慢慢的抬起手掌。

    “王爷,这里有不少野菊花,这可是上好的去火安神,清凉润肺清心,解咽干口燥的花茶,可惜我要走了,不然我一定帮你弄点。”沈寻采了一朵,站起身。

    齐王打出去的手在听到这句话时,及时收了回来,并背在身后。

    沈寻看他神色不自然,有些奇怪,这人怎么神神叨叨的。

    齐王讪讪笑道:“山上有座宅院,你在此暂住一晚,不知你要去哪里?明天我派人送你一程。”

    沈寻脑子里飞速地转着,自己在他眼里应该就是个逃出宫的小宫女,他会不会有阴谋,可一个小宫女有什么值得他阴的呢?

    齐王看出了她的不安,淡淡的说:“敢从宫里逃出来,就证明你是个有胆识的人,恰巧我就欣赏胆子大的人,更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如果不信任我,你大可离开,我绝不阻拦。”

    “王爷说哪里的话,我就是怕给您添麻烦!”沈寻哈哈一笑,“我想去漠北。”去北疆必须经过漠北镇。

    齐王淡然一笑,抬手扔给她一串钥匙,之后潇洒转身离开。

    一夜无话,第二天果然有一个年轻人自称陈甲,说王爷有琐事缠身,没办法赶来,并为她准备了干粮盘缠,让他送姑娘一程。

    沈寻看他短小精悍,太阳穴微凸,一看就是身怀绝技之人,到了谢,两人一起上路,向北疆走去。

    中午时分,沈寻和陈甲用过午饭,出了客栈。

    外面是平坦大道,两旁是笔直白杨树,煞是整齐。

    “陈大哥,就送到这儿吧,辛苦你啦,回去代我向王爷道谢!”沈寻上马,对马上的陈甲抱拳说。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再送姑娘一段,就告辞了。”陈甲说。

    “好吧。”

    两人又策马,走出一二里,沈寻总觉得路不对,可陈甲说,去漠北这条是必经之路,他陪王爷走过几次,不会弄错。

    不多时,他停住马说:“姑娘,我就送你到这儿了,这里直走,三天后就能到漠北镇,一路小心。”

    “陈大哥,多谢你了,客气话我就不多说了,告辞!”沈寻一抱拳,扬起马鞭,骏马长嘶一声,飞驰而去。

    只是她没注意,身后的陈甲嘴角的笑,有些奇怪。

    沈寻策马奔腾,大概走的有一个时辰,越来越觉得不大对劲,前面的路越来越崎岖难走,旁边的枯藤盘根错节,大石嶙峋,隐匿其间,头顶的大树,枝条交错直垂于地,骑马已经走不动了。

    日头渐渐西坠,本来就有些阴暗的天色,这时更暗了。

    “难道陈大哥记错了路!”沈寻停住脚,自言自语。

    突然意识到什么,她心中惊慌,连忙调转马头,往回走,可马上悲催地发现,迷路了,她本来就是个路痴,如果方向感强,她不会在桃花谷待上十六年,如果不是一出谷就迷路,早跑了。

    这时只见丛林间一只黑色的大鸟,“嘎”发出刺耳的叫声,展开宽大的翅膀向她扑来,马儿受惊,抬起前蹄,长嘶一声。

    沈寻由于之前身体中毒,并没有完全恢复,所以动作并不太灵敏,她身体后倾,身体和地面平行,大鸟几乎贴着她的身体飞了过来。

    一双眼睛在灰暗中,发出幽蓝的光芒,十分的阴森可怕,如钩子一样的嘴巴,向她的眼睛啄去,天,好阴毒的鸟。

    千钧一发之极,沈寻掏出随身携带的桃花镖,打了出去,大鸟吃痛,“嘎”地飞了过去,可她的重心后移,双手向后支撑地上,才免于摔倒在地。

    长出一口气,惊魂甫定,站起来,拍了拍胸口,差点死于一鸟之嘴,为什么想到鸟,就想笑,怪小爷思想污了。

    擦,这绝对走错路了,她牵马往回走,此时平地起了一阵阴冷的风,她浑身打个哆嗦,激灵灵打个寒噤。

    不好!她正想跳上马,只见自己对面的浓密的树叶间,闪过几丝光亮,紧接着几个黑衣劲装只露出一双眼睛的人,如闪电一般,飞掠下来,稳稳的落在她面前。

    沈寻内心一阵惊诧,可面上神色未变,轻轻抚摸了一下旁边的马,勾了勾嘴角,云淡风轻的说:“几位要劫财的话,只怕要让你们失望了。”

    “呵,处变不惊,临危不惧,果然名不虚传。”其中一个黑衣人说,“咱们不劫财,只要命!”

    名不虚传?那意思就是以前听过自己,自认为没有什么名声在外,沈寻平时大大咧咧,关键时刻却心细如发,她突然想到上次被人暗算的事,难道是同一伙人。

    沈寻眼睛滴溜溜转了几圈,突然笑了,“原来是老朋友!”她时刻注视着为首黑衣人的眼睛。

    旁边的黑衣人撞了一下为首的黑衣人,好像怪他说的太多了,“少跟她废话,先取了她小命再说。”

    沈寻哈哈一笑,果然,她大概已经知道是谁要杀她了。

    黑衣人扬起手里明晃晃的弯刀,几个人配合的天衣无缝,分别袭她上下左右前后,各个要害,看来是想速战速决,一出手要了她的命。

    她无论朝那个方向躲,都是正撞在刀尖上,除了死,她想不出来还有其他办法,当然闭上眼睛等死,也不是她的风格。

    她是有多倒霉啊,你看这不能出门,这一出门,就有人想杀她,实在没爬过人家篱笆啊,唉,你娘的。

    由于距离近,速度快,她根本来不及摸镖,但是好歹试试,她的手刚摸向腰间,只见几个黑衣人,像被什么重物撞击了一样,抖了几下,身形瞬间被定住。

    沈寻吞咽了一口口水,这功夫什么时候如此出神入化了,我这都没出手你,人怎么都傻了,难道会意念杀人不成。

    这时只见一个黑影,倏地从她身边闪过。

    “朋友,多谢出手相救。”沈寻朝着他消失的方向追去。

    走了半天,也没看到那个影子,她刚想放弃,那个黑影又在她不远处,天呐,这是搞事情啊,他妈,欺负我轻功没恢复啊。

    不过看来此人并没有恶意,因为脚下的路越来越宽,树林也越来越稀疏,沈寻已经被他带着,走出了这片树林。

    “朋友,停一下。”沈寻摇了摇头,这古代人这么喜欢捉迷藏吗,大人玩这个有意思吗?

    算了算了,俺快成年了,不玩这么无聊的游戏,她刚想转身,那个黑影又从她面前闪过,他绝对是故意的,你妈有病吧。

    沈寻火了,小爷倒要看看,你脑子是不是水进多了,她一赌气又跟了上去。

    两人不远不近,保持一定的距离,她走慢了,黑衣人还停下来等她,她走快了,黑衣人也走快,把沈寻气的快吐血,小心装逼遭雷劈。

    她刚想到这儿,天空很配合地响了一个闷雷,她吓了一跳,“大爷的,又不是我装逼!”

    她仰天长啸,结果呼啦啦,羽毛和鸟屎起飞,不是她跑的快,险些落在她头上,这个闷雷把树上的鸟吓飞了,留下了几片羽毛和鸟屎。

    前面的人居然不厚道的笑了,因为沈寻听到了笑声,声音是个男的,小爷也是男的,谁怕谁!

    天阴且沉,眼看就要下雨了,只见前面有一条宽大的河流,隐隐约约看到河中间,有一艘华丽的游船,上面灯火通明,那个黑衣人,如鸽子一样,一跃上船,站在船头耀武扬威。

    沈寻停在河边,跃跃欲试,以前轻而易举,可现在还真不敢这么跳。

    “有本事,你把船开过来一点。”她说完这话,觉得实在丢人,又加了一句:“我就看你敢不敢!”

    这时船果然开向了岸边,呦呵,赤裸裸的挑衅啊。

    离岸没多远时,还居然放了一块甲板,你妈太小看人了,这也没多远了,我就不信,不走甲板,我还跳不过去了。

    她吸了一口气,踮起脚,开始起跳,他妈,身子刚起来,天空又响了一个闷雷,没防备,腿吓的一软,漏了气,扑通一声,摔在甲板上。

    黑衣人实在不愿意嘲笑她,可就是忍不住,还是捂着嘴笑了。

    唉,这一世英名,就这样毁了。

    沈寻起身拍拍屁股,这不是说雷专劈坏人吗?这这这,捡软的欺负啊。

    她刚迈上船,船就向河中间驶去,接着那个黑衣人咕噜一声钻进水里,你大爷的。

    看这艘船,倒像是江南水乡的画舫,叠曼层层,画梁雕栋,十分豪华。

    她定了定神,走了过去,想看看这船舱有没有人,她刚抬手拨开帘子,手突然被人扯住,她一阵惊慌,连忙闭眼,这时一个大力,把她带了进去,紧接着腰上被什么东西箍住,一只手捂住了她的嘴,她被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花容失色,心都提到的嗓子眼,差点眼泪汪汪了,嘴里呜呜出声。

    那人力气很大,一转身把她贴在船舱的壁上,接着她只觉得眼前一个阴影笼罩着她。

    沈寻脸色有些发白,惊慌抬头,只见面前,一个英俊的男人,似笑非笑的凝视着她。

    看到面前的人,她松了一口气,从惊慌回过神,挣扎了一下,打掉他的手,“段长风,你有毛病啊,装神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