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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我给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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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岚一直没有从小屋子里走出来,小兽一样小的孩子蹲在角落里,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不停的打量着,这两个从异乡来的漂亮阿姨和帅气的叔叔。睍莼璩晓

    小沪不知道自己的母亲到底是怎么了,按照他的记忆,爸爸也是应该在今天回来的,会给他带很多好吃的,可是一直都没有回来。

    会不会是因为他们呢?

    天色逐渐的升空,已经到了正午,茯苓在阴沉的天气中,置身于破烂的民房里,她侧过头,却突然对上了小沪狐疑的眼神。

    茯苓一颤。

    那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有那种眼神?

    “我爸爸怎么一直不回来?”

    茯苓这一刻终于是信了天生带病的孩子脑袋都聪明这一说,她蹲下身来,抚摸着小沪的脑袋:“小孩子家家的甭乱想。”

    小沪鼓着腮帮子,样子十分可爱,却是生气了,冷冷的佛开茯苓的手,也进了小屋子。

    那个地方是这对贫穷母子唯一的小天地,茯苓不想去破坏,所以直接和佟卓谦选择呆在了外面。

    阴沉的毛雨还在下着,湿了茯苓的手腕,却好像也湿了她的心。

    她重重的握住佟卓谦的手腕,然后拉着他走向了阴雨茫茫的大陆中,她仰天大笑,心酸一吐而出,那多日来的阴暗低沉的心思仿佛被这细雨冲刷走。

    “佟卓谦,我们去走走好不好?”

    佟爷冷冷的一皱眉,那件松枝绿的代表了一个男生一声至高无上的权利和荣耀的军服,咳咳。

    被佟爷烂布一样的挡在了孟茯苓的头顶。

    “赶紧儿回去,怀着孕还给老子不老实,找抽?”

    茯苓反抗着他的动作,知道他心有顾忌不敢太使劲,她沉沉的一笑,似乎有些疲惫,那些从昨日起就存留在她脑海里的血色,久久的挥之不去,像是张牙舞爪的恶魔,逼迫着她的神经。

    “我想吹一吹冷风,让自己清醒一下。”

    蓦地,犹如一枚钢针穿过心脏,带来剧烈的疼痛,佟卓谦一时间看着她故作坚强的摸样,心疼万分,他从来都是孟茯苓是个倔强的女人,她决定的事情是任何人都改不了的。

    那么她既然想走走,他陪陪又何尝不能?

    心里这样想着,他直接把军服套在了茯苓娇笑的身子上,然后仅仅穿着衬衣的他,把头挡在茯苓的头上,而另一只手却牵着她的手。

    脚步开始缓缓的动,茯苓仿佛听见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那土地有些泥泞,一脚踩上去,有棕色的泥土四溅,溅在了裤子上,溅在了鞋子上,看起来很是脏。

    茯苓却毫不在意,在这冰冷破旧的地方,她感觉到了这世上最温暖的温暖。

    身旁男人英俊的侧脸,在这毛雨之下,像是柔和了几分

    他把他这一生里为之骄傲的军服给她遮风,他把他上战场杀敌人的手给她遮雨,那无声的陪伴,都让茯苓觉得——

    这丫丫的是不是被情圣俯身了。

    这一路走的不是很远,两个人看着天色再次迂回。

    而远远的便已经看见了盛岚。

    她穿着一袭旧上海的旗袍,牡丹花在天色下像是瞬间灿烂的展开一般,炫目夺人,她的头发也被高高的挽起,挺拔的脖子犹如天鹅一般高高的扬起。

    即使她坐在轮椅上,那等风姿卓越的姿态还是让茯苓深深的触动了。

    仿佛一瞬间,又看见了曾经那个仪姿举态优雅万千的盛家千金。

    她的右手牵着小沪,手腕好像有些使力,孩子的手腕有些红,可小沪却依旧是开心的笑着,仿佛世间的一切烦恼都不曾让他烦恼。

    “两位,我要去看我的先生。”

    那声音婉转有力,犹如高山之巅流下的清澈的泉水,又像是春季黄鹂出谷低声的鸣叫。

    那附带着的坚韧和挺直不屈,让茯苓深深的敬佩着这样的一个女人。

    对丈夫死亡的恐惧,对丈夫离开的脑海空白,终于在短短的时间内调节回来,回归自我,去做接下来该做的的事情。

    天色依旧是灰蒙蒙的,佟卓谦推着盛岚的轮椅,一路走到了他们停车的地方。

    不知什么时候,齐小震带着军队来到了这里,分列成两派,车子也被拉回了正轨,而生活呢?拉回正轨了?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嫂子好!”这一生震天的呼喊,不知道是对盛岚还是对着孟茯苓。

    茯苓小心翼翼的上了车,然后帮着忙把盛岚也拉上了车。

    她的脖子始终都是那般高高的仰望,不曾低下一份。

    三年前义无反顾奔向缅甸的女子,大腿被生生截肢的女子,和爱人在一起生下孩子不被父亲礼节的女子。

    所有人都以为那个高风亮节,美丽优雅女人被岁月无情的洗礼着,磨去了她的像是劲草一般的尖刺,磨掉了她高贵美丽的年华,甘愿褪下锦绣衣服,做农妇,洗手羹汤,只为和爱人在一起。

    车子缓缓的开进市区,开进这浮生未彻,悲歌一切开始的来源。

    茯苓心思沉稳,却仿佛听见了一首歌。

    她没有听错,也不是仿佛听见,而是盛岚在低声的唱歌,那声音很是好听,让她瞬间清醒,又瞬间带着一点倦意。

    宁神,安神。

    茯苓突然想起了在国外的时候,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情了,她和朋友一起去意大利玩,却突然知道了中国著名的歌唱家盛岚要在意大利演出的事情,然后立马想尽了一切办法弄到了门票。

    终于在万般阻碍和万般的艰难之下,她见到了她认为的唱歌最好听的歌唱家。

    究竟是什么让她甘愿庸于平凡,是什么让她放下一身骄傲,只为他人笑颜,是什么让她放下一生中的名望和富贵繁华,而去那乡野小村过贫穷不济的日子?

    或许是多年前少年的一回眸,让她试了心神,或许是那男人爱而不舍,爱到成痴的摸样,终于感动了她。

    是的,盛岚一生之中最为风光的岁月断送在了最为年轻的华年。

    可是,她不曾后悔。

    她终究是个传奇。

    因为她总是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就这样,仅此而已。

    大头的原名叫做凡杰,寓意凡人之杰出着。

    他这一生里从来都没有什么杰出的事情,而唯一杰出的就是爱上了那个高傲冷艳的女子,然后让她也爱上了自己。

    不过他心里很愧疚,不能给她什么。

    也许如今他死后也在愧疚,人的一生那么的漫长,他给了她短暂飘雨不定但却温馨的生活,而未来的几十年里,她将一个人度过,还有他的孩子,那个天生就带着病的小沪。

    凡沪,凡沪。

    他再也不能喊出他儿子的名字了。

    ——

    凡杰的灵堂射在了京城最大的殡仪馆里。

    地方虽大,却很少的人,除了那一排排列队行军礼,然后一排排下去,一排排上来的军人士兵。

    他这一生里,活着没得到的荣耀,却在死后得到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讽刺。

    就是那些知名的画家一样,人活着,做了无数副画,无人看得上眼,瞧得上眼,而一旦魂归九天,那些被人遗忘的东西被一些无聊的学者拉了出来,然后一番说唱,便出名了,值钱了。

    盛岚已经下了车。

    明明早上还是晴天的京都,却也在此时淅淅沥沥的下了小雨。

    盛岚就那么的坐在轮椅上,安安静静的看着灵堂之中,那里面有一座玻璃棺,玻璃棺里有花有草,还有她深爱着的丈夫。

    遗像挂的是还在当军人时候的他,个子瘦高瘦高的,看起来挺拔英俊,那时候不知道让多少女人喜欢,可是那样的一个小伙子却敢那么高调的来追她。

    盛岚的脑袋有些晕,她突然想到了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她阔别了很多年的佟同桌突然出现在她面前。

    不曾是小时候不修边幅,邋遢肮脏的摸样,他个子高高,脸蛋英俊,笑得阳光明媚,连枝头上调笑鸣叫的鸟儿都比不上他欢快的笑声。

    “盛岚,我发现,这么多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恩。”他热情似火,她却冷淡回应。

    豪门世家的女子不可能因为这一点点的称赞而脸红心跳什么的。

    “盛岚,我喜欢你,想给你幸福。”

    瞧,多么傻气白痴的话,可是那时候的她就是为这么一句话而心跳加速了。

    她那么年轻貌美,追求她的人不占少数,而那些最常说的不过三句话。

    “盛岚,跟着我,我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

    “盛岚,嫁给我,我的所有富贵都是你的。”

    “盛岚,我爱你,愿给你所有。”这句话的男主角好像手里还拿了一颗十克拉的钻戒,才见她第一面,就说爱。

    难道爱就是这么廉价的东西么?什么见鬼的一见钟情,去死吧。

    而从来没有一个人这样眼神定定的看着她,语气坚强不屈,穿着正义阳光的军服,好似在整个国家和军队的面前说了那一句话。

    她回头望了他一眼。

    而就是那一眼,成了她这一生都难以忘怀的场景。

    回忆移到了现实中,他的遗像在不远处,像是在看着她一样。

    刹那间,黄河绝提,星河好似都湿了颜色,而在那一瞬间。

    盛岚泪流满面。

    那失去丈夫的无助的心痛,终于在这个阴雨绵绵的天气里,在她的丈夫遗像钱,深深的爆发出来。

    震撼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