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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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索菲亚醒来之后,以及往后几次陆偲去看望她的时候,她的情况始终一如往常,不论陆偲怎么试探,她都没再出现那天的特殊行为。

    难道那只是一次偶然?又或者,她的特殊行为是因为当时沈晋瑜在场,凑巧引发?万一真是这样,那要不要再把沈晋瑜找过来,用他刺激刺激索菲亚看看?

    想归这么想,真要去找沈晋瑜,陆偲又很不情愿。毕竟那只是个虚无缥缈的设想,毫无根据,太不靠谱。

    但是,只要有一线令索菲亚好转的可能,哪怕再不靠谱,是不是也应该试试看呢?

    这边尚在犹豫不决,那边忽然接到梅凌的电话,叫他到酒店见面,仍是那个老房间。

    这个房间原先就是预留给陆偲(本尊),以备他不时之需,现在则几乎成了特定的幽会点,而且每次幽会的还都是同一个人。

    按理说梅凌如此知名的公众人物,本该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露面,更遑论是为这种极**的事,一旦曝光还不闹个天翻地覆?

    不过他身边强臣环绕——比如某助理先生,防卫严谨,连一只苍蝇都休想近身,从来无需担心有曝光的危险。

    更主要的是,这里是他和陆偲初次发生关系的地方(虽说那次的情况并不完全美好),所以在我们高贵圣洁的梅大神心里,存在着某种奇妙的……洞房情结。

    见面之后,依然是老步骤:洗洗澡,滚滚床单。

    在滚之前,梅凌先把陆偲翻来覆去检查了一番,起初陆偲不明白他在自己身上找什么,直到他检查到后面……顿时啼笑皆非,继而又有些庆幸,幸好那次被陆英捷造成的伤已经痊愈,不然的话天知道梅大神又会怎么不高兴。

    大神一不高兴,就要轮到凡人遭殃了。

    基本上,这个人对他的独占欲,陆偲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知,毕竟人家已经表现得那么明显,完全不屑去遮掩。

    而在陆偲的认知中,这种独占欲的来源,归根到底还是一种完美主义。

    试想,以梅凌的矜贵骄傲,当然不会愿意跟别人轮流享用同一个“东西”吧?

    梅凌也许会喜欢他,也许会想跟他在一起,也许会嫉妒他跟别人纠缠不清——这些想法陆偲从来没有过。

    好吧,就算偶尔有过那么一下子,也随即就被他抛诸脑后。

    得到大神的青睐,甚至跟大神谈恋爱什么的,对他而言不是梦想,而是幻想,就像梦境一样遥不可及,而他早已经过了爱做白日梦的年纪。

    更、何、况,每次见面梅凌的目标都始终如一,除了上床就是上床还有上床。

    所以这不是明摆着的事了吗?梅凌想从他身上得到的,一直都是官能上的快乐。

    当然,反过来他自己也有从中享受到快乐。

    所以单从交流层面来讲,他们的关系从头到尾就是再简单再纯粹不过的肉|欲之交……

    等到以后梅凌得知陆偲的这些想法,会不会已经后悔莫及了呢?

    OK,不谈以后,反正眼下梅凌的兴致是好得很,尽情地食用睽违多日的“美味”。

    在床事上,梅凌从来不是温柔派,尽管如今比起早期已经改善很多,有时也会照顾照顾对方的感受,但是一旦他完全沉浸到欲潮中了,往往就再也考虑不到其他,更别提什么缓急轻重。

    不过,在经历过一回真正野蛮见血的暴行之后,陆偲终于知道梅凌其实已经算不错,最最起码不会让他负伤吧?

    而且,不知他是习惯成自然,或是他本身就有这个……天赋,他似乎越来越从这种略粗暴的交欢方式中找到感觉,一开始的抵触和无奈,到如今已经变成了乐在其中。

    所以说,什么叫世事难料?

    放在一年以前,打死他都想象不到自己竟会跟梅凌滚到一张床单上,甚至渐有发展为固定床伴的迹象。

    话说回来,从以前到现在,梅凌的某些劣根性也是始终如一,比如不许陆偲在自己之前高氵朝,不许他不发出声音,不许这样不许那样,常常折腾得他死去活来……当然有时也是欲仙欲死。

    此外梅凌还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咬他,次次都咬肩膀那块。

    陆偲觉得这个习惯很不好,尽管梅凌没再像第一次咬得那么重,但要是一直这样下去的话,那印记什么时候才能完全消掉呢?将来他想冬天泡温泉啦,夏天去游泳啦,岂不是很不方便?

    哦,他们俩的关系能不能维持到那时候还说不准呢……

    云收雨歇。

    对陆偲来说,每次跟梅凌做完爱总像打了一仗,而每次的战果都无一例外——陆小兵丢盔卸甲节节败退,梅大帅所向披靡趾高气扬。

    这边陆偲还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休养生息,那边梅凌已经轻松下床,毫无顾忌地裸着一身如同在画纸上精描细摹出来般的完美皮囊,走到挂衣服的架子前,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边摆弄着一边走回床边,把手机扔到枕头上。

    数秒后,音乐声从手机里传出。

    此时陆偲的脑袋距离手机不到十公分,那音乐几乎就在他的耳边响起。

    音量从弱渐强,不难听出是笛箫合奏,两种乐器都很悦耳,旋律悠扬,让人情不自禁闭上眼睛竖起耳朵,全神聆听。

    当听到第一句人声开唱,陆偲立时睁开眼,眼中涌上满满的错愕。

    这歌词……不就是那天他在梅凌家里心血来潮写出来的东西吗?

    扭头朝梅凌看去,梅凌没有任何表示,让他自己听着就是。

    继续听下去,果然歌词都是那些熟悉的文字,甚至旋律中也有了熟悉感,正是那天梅凌当场配唱的曲调,只不过把乐器从钢琴换成了笛箫古筝等等,听上去更有中国风,与歌词也更加贴切,优美之极,大气无限。

    听着这样的音乐,陆偲逐渐忘却了所有杂念,彻底沉醉。

    直到歌曲播放到末尾,落下了最后音符,他才回过神来,立刻按捺不住地开口:“这是……”

    早知道他要问什么,梅凌直接丢给他答案:“新的电影主题歌。”

    “……咳?”

    陆偲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什、什么?你是说真的?”

    只见梅凌挑起眉,那表情仿佛在说:我有必要骗你吗?

    ——是啊,尔等凡人,大神岂会屑于去编造谎言呢?(╰_╯)

    可陆偲实在不敢置信,自己随手写下的东西,不但被制作成音乐,甚至还成了电影的主题歌?就是那天看到的剧照上梅凌出演的电影吗?

    他这真的真的不是在做梦吧!

    其实如果不考虑歌词是出自他的笔下,单就刚刚听到的东西来说,绝对称得上佳作。别说只是电影主题歌,哪怕拿个年度最佳电影歌曲也未必不够格。

    当然了,这其中更大的功劳还得归于作曲者的绝佳配乐,演唱者的完美演绎——虽然这两者本就是同一人,以及各位工作人员的精心制作。

    至于陆偲呢,也不必心虚,毕竟要是他写的东西真那么一塌糊涂不堪入目,梅凌当场就会嗤之以鼻,直接给他撕碎了扔进垃圾桶,更别提还帮他配乐什么的了,不是吗?

    想通这一点,陆偲才慢慢确信事情的真实性,那个心情就别提有多飘飘然了。

    唯恐自己记得不够牢似的,脑子里一遍遍重播梅凌先前那句——“这是新的电影主题歌”。

    哦呵呵,梅凌的电影哦,电影的主题歌哦,歌词是他写的哦,是梅凌亲自配乐亲口演唱的哦,哦呵呵呵呵……

    得意洋洋的情绪,一直持续到话中的某个字眼引起他的注意:“新的主题歌?是说这首歌是新的?也就是说原本还有旧的?”

    “已经被我废了,改成现在这首。”

    梅凌说得不痛不痒,陆偲顿时汗颜:“这……这好像不太好吧?”

    虽然没听过原先那首歌,但必定也是不错的作品吧?那首歌的创作者即使不是梅凌本人,也会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无论如何都不该被他这种菜鸟比下去吧?

    瞧他一脸“罪过罪过愧不敢当”的小样,梅凌嗤笑一声,揪住他的脸皮掐掐:“电影是我的,我说好就好。”

    “……”

    好吧,大神说什么就是什么,凡人甭插嘴了。

    陆偲转念想想,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把那首歌从梅凌手机上传到自己手机里。

    在他一心捣鼓手机的时候,梅凌则一心在捣鼓他,白皙修长的手指仿佛在翻一本内容精彩引人入胜的书,不紧不慢,沿着笔直的背脊线徐徐下滑,来到那个曾被自己反反复复深入“阅读”的地方。

    当陆偲觉察到异样,回头一望,赫然看见梅凌正伏在他身后,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种地方,手指还有意无意地在外围摩挲着,如同在认真研究什么课题似的。

    陆偲满头黑线。即使已经上过这么多次床……说得难听点,那地方早就被这人用得滚瓜烂熟了,可是像这样盯着看也太囧太雷人了吧?

    “你别看……看什么啊看?!”

    起先陆偲还尴尴尬尬带点害羞,但见梅凌置若罔闻,连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瞬间陆偲就恼羞成怒,而屁股以下又被对方压着动弹不得,于是顺手就把电话——也就是梅凌的手机扔了过去。

    当然扔的力道不重,他可不想闹个头皮血流什么的,否则不提梅凌生不生气,他自己也舍不得啊。

    然而紧接着他就后悔了,因为他丢过去的手机被梅凌轻易接住,然后打开照相功能,对着他那里就是“喀嚓”一声。

    听到这快门声,陆偲当场惊呆了几秒,猛地飞扑过去。

    梅凌抢先一步站起身,在避开陆偲的同时,电话仍然举在手中,对着他又是一阵“喀嚓”“喀嚓”。

    陆偲简直崩溃,顾不着自己赤身**,跳下床去追。

    “别拍了别拍了!把手机给我,给我!”

    陆偲挥舞着双手试图夺回手机,看上去梅凌似乎被他逼迫得步步后退,实际上却仗着身高的优势和动作的灵活,一次又一次让他的争夺以失败收场。

    陆偲几欲吐血,骤然头脑一热,跑回床边拿起自己的手机,开启照相功能对准梅凌:“你再这样我也要拍你了!”

    梅凌挑眉:“你拍吧。”说着将额前的碎发捋到头顶,并没有特意做什么姿态,却顷刻就进入了状态,一种可以直接放到杂志写真上的完美状态。

    ……不愧是大神。

    陆偲已经无力吐槽了。

    拿着手机不知该怎么办,干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喀嚓”“喀嚓”按下快门。

    说来这还是天王艳照呢,多有收藏价值哟,卖出去的话能卖到天价吧,啧啧啧……

    梅凌没有站在原地乖乖任他拍,迈脚朝他走了过来。他立刻往后退,一边退一边还赌气似的猛按快门。

    现在两人的局势跟之前反了过来,追人的人变成被追的人。不同的是,如果说之前陆偲就像一只小狗狂追着肉骨头,那么梅凌就像一个猎人不断迫近自己的猎物。

    不知不觉陆偲退到床边,脚步滞了滞,就被梅凌箭步逼到跟前,一把抢过了手机。

    陆偲冲口而出:“不准删照片!”

    “谁说我要删?”梅凌不以为然地回道,往陆偲旁边一站,搂住他的肩膀,举起手机,摄像头朝着两人,“喀嚓”自拍了一张。

    如果不是被梅凌搂住肩膀,陆偲大概已经伏地OTZ了。

    说起来,当他初次与梅凌正式接触的时候,也曾经合拍过大头照,不过那时的梅凌比现在可冷淡多了,更主要的是,当时两个人都还穿着衣服!

    在各种XX门OO门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今天,梅凌居然敢拍这种照片,到底该说他是勇者无惧呢,还是根本厚颜无耻呢?或者都是?

    陆偲表示,大神的境界,吾等凡人不可领会。

    “你难道就不怕,我把这些照片散播出去?”陆偲知道自己绝不可能这么干,但就是想故意问上一句。

    梅凌斜睨着他,似笑非笑地说:“怕什么?散播得出去你就试试啊。”

    “……”所以这个人就这么笃定他压根没机会把照片散播出去是吗?

    陆偲彻底拜服。

    让人无语的嚣张,其实也算是梅凌的风范吧。

    回头想想,梅凌在星途上一路走到今天,如此嚣张肯定不止一天两天,倒从未听说他传出什么负面新闻,就算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小道流言,难道纯靠运气?

    也许上天的确格外青睐他,既给了他无可挑剔的外表,又给了他无与伦比的才华,但是在娱乐圈的巨大洪流之中,他能够做到稳坐高台俯视潮起潮落,仅凭他自己一人之力也是不可能办到的。

    陆偲想到那么多捕风捉影的传闻,索性当面问出来:“你身后果然是有很厉害的背景吧?”顿了顿,半开玩笑,“比如延续了千百年的血族黑暗势力?”

    梅凌:“……”

    坦白说,在他身上汇聚着这么多的血统,来自四面八方,追溯起来的确源远流长,可以说是遍布了大半个地球,豪门望族有,黑道世家有,军政大鳄有,甚至连异国王室也有,至于血族黑暗势力……这个真没有。

    他眯起双眼,挑起陆偲的下巴,徐徐逼近而去,浑身的气场仿佛也在悄然改变。

    有那么一瞬间,陆偲好像真的看到那双瞳孔变得纵长而妖邪,他错愕地眨眨眼,眼中的错觉也就恢复了正常。

    只听梅凌幽幽地说:“人类,要么接受我的契约成为我永远的奴仆,要么让我吸干你的血,你选哪种?”

    陆偲一愣,继而惊叹不已。

    真不愧为影帝,好快的入戏速度啊……

    此情此景,陆偲着实要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位血族亲王,正面临着二选一的绝境——要不是两人全都一丝不挂的状态实在太让人出戏的话。

    不知怎的,他突然对这副画面产生一股顽劣的破坏欲,他舔了舔唇,模仿着对方的样子眯起眼,慢慢地笑起来:“那我也给你两个选择吧,是继续站在这里跟我聊天,还是我们一起到床上去滚滚?”

    梅凌:“……”

    五秒后,床上传出“砰”的一声闷响。

    接下来的事,呵呵,地球人都懂的。

    作者有话要说:轻松的过渡章~

    下章终于又有得折腾了,好嗨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