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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五十四章 英雄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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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停一停,如何?”一人跳出包围圈大声疾呼道。

    金易收枪一战,豪气顿生,皱眉道:“要打就打,说个鸟啊?”

    这句话差点就让在场的人吐血,他***,还有这样霸道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重伤了自己这边的人,现在身陷重围中也不知道收敛一下。

    那个高声疾呼的人却是沉下了脸,朝金易拱手一下,道:“南方萧十三有礼!”

    “萧十三?”金易做出若有所思的样子,自言自语道:“好像听过这个名字,来头挺大的吧?”,他这么一说,萧十三也觉得脸上有光,刚才一枪挑了省里双虎之一鲁进的大弟子,这手本事不小了,没想到还能够认识自己,不由静等金易的下文。

    “哦,我搞错了,我记得黄飞鸿的电影里有个十三姨,莫非,你女扮男装?”金易却哈哈一笑,萧十三顿时脸孔涨得通红,他们这伙人也不全是一条心,顿时有些和他合不来的同党也是嬉笑出声,人要脸,树要皮,萧十三顿时怒吼一声,刚才还叫金易住手,现在却是一个人摆好架势冲了上去,想要和金易来个独斗,不过才走了两步就觉得自己没那个本事,不由脚步犹豫了两下。

    但是,金易此刻的神经无时无刻都绷得铁紧,萧十三仅仅这下挑衅的动作就已经引动了他的进攻,好像是海中最快的箭鱼,金易的枪就是箭鱼那只尖利的嘴,游鱼似的突破在众人防范严密的***里突围,枪前递,萧十三闪过两枪,却被金易一枪弹在腰间,枪尖没入一尺。刺啦啦一响,金易回身一扫,这个注定是一个无名小卒的家伙已经被金易拦腰划做两截,鲜血和着肚肠抛洒一地。死了。

    其他人并没有坐视,但相救是绝对来不及的,所谓地比武争雄,那是生死攸关的事情,而不是儿戏,所以。不可能有漫画里那种打不死的小强,一拳一脚之间就是生死立负,身手越高,死亡率越大,这也就是为什么高手太少,甚至没有的原因,淘汰率太高了,易凤白悬暗红说是谁能公开分出胜负就能得一半家财,没有说出要他死地话。但对高手来说,胜负就是生死。

    金易的枪很重,按理说越重速度会越慢,但金易的枪并不太慢,当然,任何兵器都不可能快过拳头的出招速度的,九个人的拳头一起围攻,速度还比他地枪快,但他一人独自接下,而且从无防守。金易根本不曾抵挡过谁,他的眼里只有进攻,枪如海潮般气势雄浑,而且绵绵不绝,枪影银白,却能挑起一丝血红,再次挥出一枪,弹击一人腰侧。那人顿时脊柱断裂,反向软绵绵的弯曲了去,脚着地,脑袋也反向着地,然后纹丝不动。

    萧欣只是倚坐在码头边上的大石上。静静的瞧着那个在独斗众人的高大身影。英雄不会总是有英雄的举动,所以金易不是总会出手。就算他教训几个流氓露露拳脚,在萧欣的眼里,这也不是英雄举动。

    这个男人在平时比一般的市井人物没有任何区别,欺负人地时候更有些流氓无赖的气质,但当他横眉怒目的时候,就算面前有千军万马,他也能在那大笑出声,一般人估计是屁滚尿流,吓都会吓死,所以她不放过这个机会,很久没有见他真正的出手了,眼前这几人的身手都不弱,尽管萧欣也是个练刀的高手,但她知道,自己能够自保脱离包围圈就很难了,想出去?那得留下命。

    金易的枪下又添了一条命,死者本是成功抢进金易的身前,枪不能挡,所以他放心的挥拳直攻金易裆部,切磋武艺的时候,攻人裆部是最下流地动作,为人不齿,但是生死之战的时候,这是致人死地的最好部位,金易生生受了他两拳,肋骨差点断了,同时双手握枪挥退想来占便宜的其他人,持枪尾后击,在那人还没来得及击碎金易喉骨之前,就用鲁钝的圆形枪尾插进了他的背心,一举从后边击破,直穿心脏,这种野蛮的力度可以媲美狮子撕裂猎物的震撼感觉,但这只是开始,金易一脚踢飞这具尸身,开始喘气起来,乱发之中两只眼睛又半眯上来了。

    有些人喘气是因为疲累,金易喘气是因为他在蓄积力道,能量不是靠空气来地,简单的说,你吃多少饭,就有多少力气,与其他无关。

    虎啸山林,是为了那地动山摇的纵身一扑,龙吟九天,为的是翻江倒海的摆尾翻腾,金易地喘气,也是出手前地征兆,围攻的人都是绷紧了弦,各自凝神思虑,加紧攻击,想要打断金易地蓄力行为,让他无法蓄积气势,否则巅峰的哪一刻,肯定是龙腾虎跃的惊天一击。

    深陷疯狂围攻之中的金易仍是眯着眼,体内四肢百骸浑然成了一个整体,口中终于发出了一声轻啸,双腿在沙地一错,漫天的黄沙被他卷起洒向众人,枪尖在黄沙中连点两下,舍强取弱,人群中两个身手最弱的人喉头一甜,都被金易削去了头颅,那蓬黄沙顿时被飚射的血箭染红。

    “大家暂避锋芒!”一人终于察觉到金易是打算速战速决了,接下来肯定是狂风暴雨似的攻击,正打算号召同来的伙伴采取游斗的时候,光线一暗,天空上此刻乌云遮月,一把银枪破空而来,轻轻巧巧的从他的嘴里穿了进去,破脑而出。

    萧欣看着这血腥一幕,绝不是学着娇滴滴的女生那样,掩目不看,而是露出了迷恋的笑容,拜金的女人爱钱,爱美的女人喜欢各种漂亮的饰品,萧欣能和金易相守这么多年,还能继续走下去,因为她崇拜强者,喜欢的就是这种谈笑间杀人的豪气,有了实力才有一切,这是她在接触到许多东西的内在后,才相信的这么一句话。

    而云雀儿听着手机里发出凄惨呐喊,那种临死前绝望的呼号让她想起了动物世界里被肉食动物狩猎的斑马发出的惨叫,她只是个很小的女孩儿,这种震撼人心的东西给了她极大的恐怖,但恐怖本就是吸引好奇心的最好媒介,恐怖片永远是女孩儿最怕也最喜欢的东西,她一边吓得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一边却转动着小耳朵,不漏过里边发出的一丝声音,但嘴里边已经说不出半个字来,只有洁白牙齿轻轻撞击的声音,在脑海里回想那么一句话,大叔原来是个杀人犯?

    一枪再扫,又有两具尸体被金易拦腰打断,接着以枪做棍,又将尸体击飞了去。

    剩下的四人终于有了退走的想法,金易的高度不可能是他们所能战胜的,有一种人最怕的是围攻,还有一种人,却是敌人越多,他是觉得好玩,好玩是需要实力做基础的,四人都是拳法高手,但自始至终,除了刚开始的两人外,都没谁近过金易的身。

    那日金易空手在牢内和虎头李及人相拼,由于是密室之中没有退路,虎头李三人都是忘死相博,不顾惜羽毛,但今日不同,金易有枪在手,实力比空手已经是顿时成倍增长,加上围攻他的人多了,人心就不齐,实力也是良莠不齐,这番杀将起来,倒比那日要轻松一些,见四人都是分散要跑,早是举枪赶上,狂追不已,而萧欣已在前边姗姗的站了起来,挽了挽耳边垂下来的秀发,对着那个乘胜追击的家伙嫣然一笑,也不管他有没有看到,刀尖便垂在了地上,堵住了退路。

    “拼了!”一人大喊,既然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不舍生忘死就没有逃出生天的可能,但是,在其他三人都是大为赞同的同时,这人嘴巴一出声,懈了一口气,脚步就慢了一线,金易背拖八十斤种的长枪,也是如风般追了上来,枪尖贯胸而过,杀了那人没有一丝的停顿,依旧快步追上,只要萧欣能将三人挡得一线,他就能全歼敌人。

    萧欣没有挡,只是迎面冲上了三人,她喜欢这样冲在前头的感觉,甚至有时候都不喜欢在后边指挥,宁愿挥舞着砍刀作为一个凶悍的大姐头。

    刀光闪现,然后就有一抹淡红光芒映入金易的眼帘,那是萧欣手中长刀所反射的,她已经独力杀了一人,同时闷哼一声,已经挨了旁边的一拳,整个人都往后跌飞了去。

    金易想摇头,萧欣总是这样倔强,宁愿自己受伤去杀一人,也不愿意阻挡三人而自己完好无损,这个柔柔弱弱的女人偏偏有一股百折不回的钢强勇气。

    他这样想的时候,已经拖枪从后边超越最后两名敌人,带起两蓬鲜血,枪风及面的同时,终于斩杀了最后两人,顺便接下来萧欣抛落的柔软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