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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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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八章:“骨”

    秋狐只是轻轻地触动了弓弦,一支半透明的箭却凭空产生,离弦后将地板扎出了一个洞。但是那箭离弦之后就没有了形体,只能看见它产生的效果。

    难以置信的云豹从秋狐手中取过弓来,郑重地瞄准箭靶,然后拉动弓弦,只见,随着他拉动的距离越长,那把透明箭的颜色就越深,起初和冰一样没有颜色,接着变成了暗红色,满弓后就变成了火红色,从箭体周围竟能看到其迸发出的火星......

    随着云豹的手指轻轻释放,离弦之箭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划破空气,朝着箭靶而去,这次不只是触碰到了靶心——当箭头碰到箭靶时,他就已经开始后悔自己把弓弦拉得太满了——箭靶以靶心为起始点开始向四周开裂,最后呈现在三人面前的是爆炸的到处都是的碎片。

    云豹望着箭靶,缓缓地将弓放下,他已经被眼前这一幕惊得出神了。

    他暗自心想:我要是能得到这么一把好弓,当是死而无憾啊。

    此时,教授走到他身边,淡淡地道:“怎么样,这弓使得顺手吗?”

    云豹瞪大了眼睛看着教授说道:“这太不可思议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是为师准备数月,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才铸造出来的,使用了如今最好的碳纤维材料,它的强度是所有武器中最高的的,而且根据我的设计,他可以缩放,小到一个盒子足以装下,方便携带。最重要的一点,他可以结合影士的灵气,而且只有灵性足够高的才能驾驭它,方才你们二位一触碰到弓弦时,就能引发出灵箭,足以说明它的灵敏。此外,灵箭不需要添加,只要有灵性的人使用,它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产生。这是携带不便,和攻击连续性差的最好弥补。这,是我有生以来制作的最好的武器了。”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后补充道:“也许就是我这辈子制作的最后的武器咯......”

    云豹恋恋不舍地又端详了一遍,然后将其递还给教授。

    教授眼神中流露着笑意,说道:“怎么,你不喜欢这个礼物?”

    “礼物?!”云豹吃了一惊,旋即将弓收了回来。

    “好弓当然要配一个好弓箭手,就让它作为你的灵质武器吧,但愿你不要辜负了它。”

    听到教授此言,秋狐笑出了声音。教授回过头去,不解地看着她。

    “没事,教授,我只是想笑某人今天要成为第一个吃弓箭的人了。”

    云豹尴尬地干咳了两声,但是对他来说,能得到这么好的弓箭,这点尴尬是值得的。

    “你可以给你的灵质武器起个名字,以后你就是它的主人了......哦,对了,我差点忘记了,这把弓的灵气是需要和使用者的灵气配对的,最多可以和两个使用者配对,只有配对后的人才能使用。方法也简单,第一次握住弓超过十秒钟的时间的人就可以成为它的主人。好好锻炼吧,别辜负了你的灵质武器,更不要辜负了我!”说完,教授便朝大门而去。

    云豹仔细端详了好多遍,这才发现有一个不起眼的旋钮,就在拿弓时左手的大拇指处,需要缩放时,只需要转动那个旋钮,在一秒钟之内就能完成。

    他像是得到了绝世宝物一样笑的合不拢嘴,秋狐也为他感到高兴。

    这时,云豹想到了那个问题,配对!他看了看秋狐的眼睛,说道:“我需要你。”

    这话让秋狐感动地差点流下了眼泪,听到这句话时,她的内心有一种莫名的激动。

    “这是你的武器,我怎么可以......”

    “哈哈哈,小时候棒棒糖我们都一起吃的。”

    秋狐羞涩不已,她娇羞地骂道:“你能不能别老是提小时候的事情,我们都多大了,真不长脑子。”

    云豹陪着笑,说道:“好的好的,不提就不提吧,以后再也不敢了......这把弓的威力可见一斑,一把好的武器落在正义的主人手中可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但若不然,那恐怕会引发一场灾难,未来......未来万一我不能掌控自己,我希望有一个人能提醒我。”他的眼神中充满着诚恳而炽热的光芒。

    秋狐向前一步,她盯视着云豹的眼睛,正色道:“你听着,无论何时,我都愿意无条件的相信你,我愿意永远做你需要的那个人!”

    她将手伸向复合弓与云豹的手分别握住弓骨的两端,不一会儿,弓发出了金色的光芒,照亮了整个房间,也照亮了两人的面庞。

    “起个名字吧!”耀眼的光芒中,传来秋狐的声音。

    “就叫它骨吧,我想让它像骨肉一样融入我的身体.......”

    夜晚临睡前,云豹拿着微缩后的骨,走向卧室里的武器箱。箱子里只有一件武器,那是锦狼的冰火剑,锦狼在离开的那一天特地托付于他的。现在冰火剑在空荡的箱子里不会再寂寞了,因为云豹将豹骨搁置在了和它紧挨的地方。

    ......

    从酒窖出来之后,钰晨就像是脱胎换骨了一般,他花了几分钟的时间才适应了外面的光线。

    若不是院子里正在晒太阳的大厨师提醒,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酒窖里呆了整整两天了。他很诧异为什么没人去酒窖将他叫出来呢,得到的回答却更是让他吃惊。

    原来,他在酒窖里一直是处于一种半昏迷的状态,无论是谁叫都叫不醒。期间,爸爸,宁阿姨,老罗叔,他的朋友们,庄园里几乎所有的人,还有内科医生,心理医生都来过,一时间将酒窖挤得满满登登。可是谁都没能让他离开酒窖半步。

    医生给出的结论,他体内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促使他新陈代谢的速度比正常人快好几倍,几乎所有的酒精在他体内存留不超过半小时就会被完全分解掉,但是朗姆酒却除外,虽然酒精同样在他体内被分解了,可是酒醉时的状态却可以保持较长的时间。这是朗姆酒独特的制造工艺和他的体质相结合的结果。

    而心理学家的建议是让他就呆在原来的位置,在没人打搅的情况下,也许可以尽快摆脱心理的困境,只要保持身体健康体征就可以。最终在两位“神医”的理论配合下,他就在阴暗的酒窖里呆了整整两天......

    但这似乎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从酒窖出来之后,他感觉自己已经彻底清醒了。

    正当他要转身离开时,叼着烟卷的大厨师幽幽地说道:“这几天可是辛苦那个叫陈琪的小姑娘咯,几天来都是她照顾你的,帮你端屎端尿的,还给你换成人尿不湿呢,真是不容易哟......”闻言,钰晨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感觉像空了一样的,一时的无助感涌上头顶......

    钰晨知道现在应该做什么了,他醒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去云京大学,找他的妹妹李晓兰。

    仔仔细细地洗了一个澡。他就像一个有洁癖的人一样,全身上下,里里外外,每一点污浊的痕迹他都不放过,力求在他身上找不到一点细菌可以滋生的地方。

    接着,他在梳妆台前花费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为了做出一个适合自己的发型,他用掉了整瓶的发泥。

    他没有吃午饭,就直接去车库了,这顿午餐他决定留着和晓兰一起吃。

    在车库里,他没有选择奢华的跑车,而是选择了一辆低调得多的宝马摩托车,在拿到驾照之前,他需要尽量减少在公路上引发的麻烦。

    庄园距离云京大学有一段不短的距离,大概有四十分钟的车程。钰晨带着穿着皮衣,带着头盔,街上没有人能认得出来。

    他已经跟晓兰在电话中提前联系过了,约好是在学校大门口见面。

    当钰晨到达大学门口时,脑海中的记忆突然变得清晰起来。小时候,在一个雨天,他和妈妈坐在轿车的后排。隔着雨雾,幼小的他像一只小猫一样趴在妈妈怀里,郑重地承诺:“妈妈,我以后要来这里读书!”

    然而现在这个承诺仿佛是永远不能兑现了。

    现在,视线穿过那建筑别具一格的大门,可以看见校园里的曲径通幽,也能看见道路两旁林立的参天大树。

    下课钟声响起,很多学生都在往外走,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骄傲。

    钰晨的眼睛在人群中来会不停地扫描,生怕眼睛在人群中一不小心就错过了他要找的人。这时,一个穿着白色裙子,天蓝色毛衣的姑娘正微笑着朝他走来,披肩长发自然地下垂着。虽然身材不是特别的高,但是配上她的娇嫩的身材,恰到好处,温文尔雅,婉约清新。

    钰晨确信那就是晓兰。

    他将头盔摘了下来,然后下意识地低头看了看后视镜,还好,发型没有变得很糟糕。

    “小晨哥哥。”当那个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时,他的心醉了......

    当看到她的脸蛋时,他不自觉地笑了出来,她的身材已经十分的匀称,但脸上婴儿肥还是和小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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