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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梵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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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背着吉他,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吉他是捡来的,身上的衣服也是捡来的,而李云,是穿越来的。

    大街上到处是卖唱的,从两只蝴蝶到月亮之上,还有高亢的电吉他,饶舌的RUP。

    李云找了个尴尬的角落,调好吉他,开始清唱。

    ‘三月的烟雨飘摇的南方

    你坐在你空空的米店

    你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在寻找你自己的香……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歌词唱得很清楚,可吉他弹得不是甚好,也没有唱出老狼的温柔,李志的落寞,张玮玮的洒脱。

    只是,李云唱得很用心。

    这里是个商业步行街,行人很多,匆匆忙忙的行人看看他,摇摇头,离开,停在旁边的老鼠爱大米周围。

    半个小时,李云换了几首歌,嗓子都唱哑了,愣是没有人愿意停下来,听一听。

    半小时后,总算有人过来了,是个戴着金链子,叼着雪茄的光头。

    “哎哎哎,你丫挺的别唱了,来,给大爷来首心太软,大爷赏你一百大洋。”

    金链子说着,胖手轻轻一摇,从钱包里拽出一张毛爷爷,在李云面前嘎吱嘎吱的晃着。

    李云咽了一口吐沫,手哆嗦了一下,终究,没有去接。

    穿越过来,已三天了。这三天来,李云没有找到任何谋生的差事,因为……他会的,这个社会上一样不缺。

    刚穿越时,李云还想像众多穿越者一样,靠着聪明才智发财致富,然而等他饿了两顿饭后,才发现,那是痴心妄想。

    这里的发展,和前世一模一样,互联网,微信,QQ,滴滴打车,各种小说,影视全部饱和,竞争激烈。李云没有亲友,没有存款,没有根基,也没有特长,想在这个世界上混出来,比前世还要难很多倍。

    唯一有点区别的是,这个世界,没有民谣。

    这个世界上卖唱的很多,行人也很乐意听,可都是嘻哈,摇滚,朋克,雷鬼,流行……

    一听民谣,这里的人就犯困。

    作为一个坚定的民谣爱好者,李云从垃圾堆里捡了把破吉他,开始了卖唱生涯。

    金链子见李云没有接,登时就不乐意了。

    “嘿,你丫挺的,唱的歌哼哼唧唧,不知所云,大爷可怜你,给你钱,让你唱个好歌,你丫挺的还不乐意?是不是给你丫脸了?你丫……”

    一边说,金链子一边拿钱砸李云的脑袋,吐沫星子喷了李云一脸。

    李云擦擦脸,没有搭理他,拨弄了一下吉他,继续唱。

    ‘说过不会掉下的泪水

    现在沸腾着我的双眼

    爱你的虎口

    我脱离了危险……’

    金链子收回钱,丢给李云一个不可理喻的眼神,转身走了。

    因为刚才的喧嚣,一些路人被吸引过来,驻足听了一会儿,便转身离开了。

    角落里,再次剩下李云一个人,自弹自唱着,微风卷过,落寞至极。

    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粉红色帆布鞋停在李云面前。

    李云继续唱着,这时,已唱到了逼哥李志的《梵高先生》。

    ‘谁的父亲死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悲伤

    谁的爱人走了

    请你告诉我如何遗忘

    我们生来就是孤独

    我们生来就是孤单

    ……’

    粉红色帆布鞋驻足听了一会儿,轻轻弯腰,放在地上一张二十元的钞票,转身走了。

    一直到天黑,再也没有人来听过李云的歌。李云从地上捡起二十元钞票,背起吉他,从街角走到另外一个街角。

    那里,有一个烧饼摊,李云买了一个烧瓶和一瓶水,填饱自己的肚子,稍作休息,继续唱了起来。

    这次,他唱的,是《孙大剩》

    ‘从小你就想当一个盖世英雄

    逢人便说长大后要大闹天宫

    可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平庸

    你曾经做的那个征服世界的梦

    就像个玩笑深藏在你记忆之中

    生活在检验着你到底是龙还是虫

    ……

    三十岁的你内心总还波涛汹涌

    可说出的话却是那样言不由衷

    听他们谈起梦想你努力作哑装聋’

    唱着歌,李云泪流满面。

    前世,他是个碌碌无为的二十五岁男人,按照父母的要求,上班,下班,攒钱娶媳妇。像这首歌里唱的,曾经做的那个征服世界的梦,就像个玩笑深藏在记忆之中。

    谁小时候,没有做过盖世英雄的梦?可长大后,却发现自己是那么平庸。

    喜欢民谣,不是因为民谣有逼格,是因为民谣的旋律,民谣那诗一般的歌词,总能击中自己柔软的内心。

    他幻想着,自己可以像那些民谣歌手一样,背起吉他,浪迹天涯,唱歌,旅行,活得像首诗。

    然而幻想,毕竟只是幻想。

    前世,他将幻想埋藏心底,踏实工作,陪伴父母,相亲,准备结婚。

    命运的轮盘在他相亲的路上,出现了变故。

    一个三四岁的男孩跑到马路中央,李云下意识的抱起男孩,丢在路边。

    巨大的撞击声响过,李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胸膛流出汩汩的鲜血,倒在了地上。

    下一秒,他便出现在这里,穿越到了一个年轻流浪汉身上。

    这个只有十八九岁的流浪汉,无家务室,长相帅气,身上除了身份证,一无所有。

    不过,这意味着,李云可以为自己而活。

    为自己浪迹天涯,为自己,唱自己喜欢的歌。

    所以李云坚定的唱起了民谣,哪怕没有人听,哪怕会饿几顿肚子。

    在唱孙大剩时,一个三十来岁,西装革履的青年停在李云身边,他的领带有点歪,一脸的疲惫与沧桑。

    一曲唱罢,西装青年轻轻擦拭眼角,有泪划过。

    “哥们,你这是自己唱的吗?这歌,唉……”

    说着,西装青年转身离开了。

    李云微笑,自顾自的唱着。

    不一会儿,西装青年回来了,拎着四瓶啤酒,一袋炸鸡。

    “哥们,歇会儿吧,看你一天没怎么吃饭,咱哥俩唠唠。”

    两人席地而坐,在这喧哗街道的角落里,喝着廉价的啤酒,吃着炸鸡。

    李云心满意足。

    这一晚,李云唱了多少次孙大剩,自己都数不清了。他只记得,西装青年不停的让他唱,他唱着,西装青年哭着,呐喊着。

    “去TMD梦想!”

    “去TMD英雄!”

    “去T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