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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三章 人格分裂

作者:正太冇萝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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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丫头,你要向哥哥推荐的是这本书啊?”

    “对啊,傻哥哥你有没有看,这书在最近都上《天海日报》了,嗯,还别说,真的很不错的。”

    “作者的语言实在是太犀利了,虽然是个悲伤的故事,但一直看下来,这书却是很有趣。”

    “不论是与娜娜在一起的部分还是回忆的部分,都很精彩的。”

    ...

    叶晨在电话这头听着,显然,斐儿对这书是很喜欢的,否则她也不会这样夸赞起来没完没了。

    叶晨就这样听了好久,斐儿终于说完了。

    “哇,你这样夸赞这本书啊,那小丫头你说,是不是不喜欢《诛仙》了。”

    斐儿忙得说道:

    “怎么会呢,斐儿当然喜欢哥哥写的书了。

    “那是《1988》好呢,还是《诛仙》好看?”

    叶晨故意没说这两本书都是他写的,带着坏坏笑意问道。

    听着这个问题,斐儿小丫头怔住了。

    她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傻哥哥你为什么要←,这样问呢,逼着斐儿做选择吗,真是太坏了。”

    “嗯,这样说吧,文无第一,其实真的是这样的,《1988》和《诛仙》都是斐儿的菜,但这两本书却是不同的。”

    “《1988》呢,文字本身的犀利是比《诛仙》要强的,可在细腻的感情描写上,《诛仙》比《1988》更强。”

    “至于故事吗。本来就是不同的故事,这让斐儿怎么比。”

    小丫头想了想,补充道:

    “不过嘛。哥哥的《诛仙》不是还在写吗,那,傻哥哥你可要用心哦,争取写出比《1988》更让斐儿喜欢的故事。”

    “这样的话,斐儿就会更喜欢《诛仙》了呢,而现在,斐儿还是动摇的。”

    叶晨能感觉出电话那头小丫头在两本书之间的纠结。

    他又是一乐。打算告诉这丫头真相,毕竟这事儿斐儿迟早会知道的。

    “好啦,小丫头别纠结了。其实呢,《1988》也是哥哥写的,你认为哪本好,都一样的。”

    这句话之后。电话那头是一阵长久的沉默。这种长久,甚至让叶晨觉得那妮子是不是将电话挂掉了。

    “喂,小丫头,在听吗?”

    “啊,哦,再听啊,叶晨,你。真的不是在骗我?”

    这妮子实在是太激动了,以至于连哥哥都不喊了。

    不过还好。半个脑残粉的本质还是体现了出来,这妮子的态度是将信将疑,这表示已经对叶晨有一半儿的信任了。

    若是换做别人,估计谁都不会相信。

    “啊,真的,要不你看《1988》作者的id。”

    斐儿之前还真没注意这《1988》是谁写的,叶晨这么一说,她忙得打开围脖看了看。

    “萝莉正太,啊,这,哥哥的id是正太萝莉,这,真的是哥哥写的啊。”

    叶晨笑笑:

    “那当然,否则怎么可能取两个这么相近的笔名。”

    在知道真相的这一刻,小丫头的眼睛里就都是小星星了,那满满的全是对叶晨的崇拜啊。

    你说歌曲创作能有不同风格也就罢了,哥哥竟然还会写小说,你说写小说也就罢了,竟然还能写出两种风格差距这般大的小说。

    不对,除了写小说,哥哥还会演戏呢。

    小姑娘想了想,接着问道:

    “傻哥哥,你还有多少技能瞒着斐儿啊?”

    叶晨揉了揉头发:

    “哪里还有,就这些了啊,你以为哥哥是神啊。”

    “那傻哥哥,你是不是人格分裂啊?”

    叶晨没想到,这斐儿竟然来了这么一句。

    ...

    ...

    和自家小妹又聊了一会儿,叶晨很开心,自己在小妹心中的形象再次升级了。

    就像他脑海中的能量柱一样,最近几天,随着baby那首《淋雨一直走》在各大音乐榜单上的驰骋,那能量柱也是增长的很快。

    叶晨到现在还拿不准,自己目前写的这两本小说是不是也会令能量柱不断增长。

    虽然都是用的笔名,大家都还不知道是叶晨创作的,可在叶晨看来,应该也是会增长的,否则,怎么可能增的这么快呢。

    此刻,叶晨的脑海中有两根能量柱,其中一根是空着的,就是之前叶晨用来兑换两本小说那根。

    叶晨也不太清楚,若是一根能量柱满了不用的话,是不是能量就会储备到另外一根能量柱里。

    毕竟若是以后需要兑换一些影视作品,叶晨觉得一根能量柱的能量不一定能够用。

    下了出租车,也就来到了丽思卡尔顿酒店。

    丽思卡尔顿是上京市五星级酒店,即便在五星酒店中,都属于档次较高的。

    酒店位于商业中心,建筑造型西方复古,庞建斌约在这里,可见对叶晨的重视。

    叶晨拿出手机就准备联系庞建斌。

    这个时候,不远处两个人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人还带着帽子。

    “这,你是叶晨?这么巧,在这里遇见你。”

    叶晨这里才翻到通讯录,那两个家伙已经走了过来。

    叶晨抬眼一看,靠,戴帽子的这货竟然是邓朝,没想到在这里遇见邓朝了。

    “朝哥,这么巧啊,在这里遇见你。”

    叶晨与邓朝还不是太熟,或者说,邓朝与叶晨还不是太熟,而叶晨早已了解了邓朝那逗比的风格。

    两个人握了握手,叶晨又与邓朝身边那个男人握握手。

    那男人看上去年纪与邓朝相仿,带着眼睛,有些书生意气。

    邓朝拍了拍身边那人的肩膀,随即对叶晨说道:

    “啊,这是我老哥,我与我老哥来这儿谈些事情,约见一个很重要的客人,你别看我也演过许多戏了,在别人眼里也算是个明星,可想着就要见到的这人儿,我还是忍不住躁动的...”

    “叶老弟若是没什么事,和我们一道啊。”

    邓朝巴拉巴拉说一大堆,对叶晨热情邀请。

    虽然两人只在《星跑动》上见过一次面,可baby与叶晨关系不错,邓朝就算看在baby的关系上,也会对叶晨热情的。

    “这,不好意思了朝哥,我来这丽思卡尔顿酒店也约了人,要不待会儿等咱们都谈完了,在单独坐坐。”

    等邓朝他们走进丽思卡尔顿,叶晨翻动这通讯录找到了庞建斌的电话,随即,打了出去。

    “喂,是《1988》的作者先生对吧,哦,您现在在哪里,我这就去接您。”

    电话那头庞建斌客气的说道。

    “不必麻烦了,庞先生,我现在就在丽思卡尔顿楼下,您在哪个区域,我过去就好。”

    叶晨正说着,就看见之前进去的邓朝与那个男人再次走了出来,那男人脸上满是笑意的接着电话。

    “不用不用,哪里还麻烦您亲自找呢,我们这就去接您。”

    这下叶晨算是明白了,感情邓朝身边这位先生就是庞建斌啊,只是这事儿,怎么还扯上邓朝这家伙了。

    “之前邓朝说那是他老哥,可邓朝姓邓,庞建斌姓庞啊?”

    叶晨实在是搞不明白。(未完待续。。)